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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電子郵件警示

您可以管理管理員如何接收電子郵件警示。

注意

您必須是超級管理員才能管理電子郵件警示。

您可以:

  • 管理哪些管理員會收到電子郵件警示。
  • 新增通訊組清單或您希望其接收電子郵件警示的電子郵件地址。
  • 管理電子郵件警示的頻率。
  • 設定自訂規則,指定管理員會收到哪些警示。
  • 編輯個別警示類型已設定的例外。

若要查看和變更這些設置,請按以下步驟操作:

  1. 按一下工作列中的「整體設定」整體設定圖示。
  2. 前往平台 > 通知設置,然後點選配置電子郵件提醒

管理員

管理员组清單會顯示依預設接收電子郵件警示的人員。

清單會顯示每位管理員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和管理員角色。

您可以選擇您希望其接收警示的管理員。在管理員詳細資料中點擊以執行此操作。

通訊組清單

您可以管理通訊組清單或您希望其接收電子郵件警示的電子郵件地址。

使用此選項新增您的通訊組清單、票務系統或您想要通知警示但無權存取 Sophos Central Admin 的人員的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您要提供 Sophos Central Admin 的存取權限,請將人員新增為管理員。

  • 按一下 新增電子郵件地址。輸入電子郵件地址並提供說明,然後點擊 儲存
  • 要刪除電子郵件地址,請選擇該地址,然後點擊 删除

注意

如果您有 Sophos Central 試用帳戶,則無法使用通訊群組清單。

頻率

您可以管理管理員接收電子郵件警示的頻率。

您可根據以下條件之一設定頻率:

  • 警示的嚴重性。
  • 產品。
  • 警示所屬的類別。

注意

您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屬性來設定頻率。

您可以選擇立即每小時每日從不

對於 每小時每日 選項,電子郵件會立即傳送,但每個裝置每小時或每天針對每個警示最多傳送一封電子郵件。例如,如果您將頻率設定為 每小時,並且五個裝置在上午 11 時有警示,則會在上午 11 時傳送五封電子郵件。如果同一警示在上午 11 時 24 分再次出現,則不會再傳送電子郵件。如果所有五個裝置在下午 12 時 01 分再次出現相同的警示,則會在下午 12 時 01 分再傳送五封電子郵件。

自訂規則

依預設,管理員會看見所有警示。

自訂規則便於您指定哪些管理員只會收到特定產品或事件的警示,或者特定嚴重性的警示。

警告

使用自訂規則會停止傳送給現有收件者的任何電子郵件警示。當您開啟第一個自訂規則時,會在 管理員與通訊組清單 中關閉所有現有的收件者設定。如果要繼續使用管理員和通訊組清單,請設定單獨的自訂規則以執行此動作。

設定自訂規則的方法如下:

  1. 按一下 + 建立規則
  2. 「角色」中,選擇此規則將適用的管理員 角色。
  3. 點選下一步
  4. 「管理員和通訊群組清單」中,選擇此規則將適用的管理員。

    您亦可新增通訊組清單。使用此選項新增您的通訊組清單、票務系統或您想要通知警示但無權存取 Sophos Central Admin 的人員的電子郵件地址。

  5. 點選下一步

  6. 「電腦和伺服器」中,選擇要接收警報的電腦和伺服器群組。

    如果帳戶中不存在任何裝置群組,則此部分將不會顯示。您也可以選擇不選擇任何裝置群組,這樣您只會收到與設備無關的產品的提醒。

  7. 「警報類型」中,選擇要傳送的警示類型。您可以依嚴重性、產品或警示類別選擇類型。

  8. 點選下一步

    注意

    每種屬性您至少必須選擇一個選項。

  9. 請輸入規則的名稱和描述。

  10. 按一下 儲存

此規則顯示在自訂規則清單中。

若要查看規則的詳細資料,請點選清單中該規則旁的展開箭頭。

若要暫停規則、進行編輯或刪除,請點選清單中該規則旁的適當圖示。將滑鼠懸停在圖示上即可查看其功能。

規則停用

在下列情況下,郵件警示規則將停用並失效:

  • 如果規則中配置的所有收件者均已不存在,則該規則將停用。
  • 如果從帳戶中刪除所有伺服器和電腦群組,但選擇了與端點和伺服器無關的產品,則該規則仍將保持有效。這是因為某些類型的警示不需要設備。

如果所有自訂規則都停用,則會還原預設警示通知行為,將所有警報傳送給帳戶中的所有管理員和通訊群組清單。

例外

例外 清單顯示您已設定的例外。會改變特定警示類型電子郵件警示的頻率。

您可以在警示頁面上的個別警示詳細資料中進行設定。亦可在此編輯它們。